蘭考縣財政局,曾被曝總投資2000萬元,門口沒有懸掛門牌。 人民網 高澤華攝
人民網記者 高澤華 劉茸 趙艷紅 慎志遠
2013年1月4日,河南蘭考縣 “愛心媽媽”袁厲害家中意外發生大火,其收養的孩童7人不幸喪生。一年之後,記者回訪蘭考,蘭考縣終於建起了福利院。而讓記者印象更加深刻的是蘭考縣一片嶄新的辦公樓群,其中最惹眼的兩座建築均未掛牌 ,其動工時間,均在大火發生之前。
“國家級貧困縣”的新辦公樓群引人註目
蘭考縣城北部,新的行政新區儼然成型,有至少7棟已建成或仍在建的大樓引人註目。在興蘭大道北側,有一棟氣派的12層銀白色大樓,院子里一面國旗隨風飄揚,卻沒有門牌。記者詢問門衛這是什麼地方,被反問“你找哪兒”。記者再次追問,被告知“這是財政局”。
記者後以辦理業務的名義致電蘭考縣財政局,得到工作人員確認,這棟大樓已正式啟用辦公。
據蘭考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項目審批文件顯示,縣財政局以“蘭考縣財稅服務中心”的名義報批項目,發證日期是2011年4月。
緊挨著蘭考縣財政局,一座在建的十幾層大樓的門口同樣看不到在建項目名稱,門側標語上寫著“雕塑時代精品”。記者走進施工現場,門衛處一個工作人員告訴記 者,這裡是“食品檢測中心”。記者追問是哪個部門建的,對方稱不清楚,讓記者問另一名工作人員。而這名工作人員給記者的答案是“你管哪兒蓋的樓”。
在蘭考縣行政事務大樓“陽光大廈”旁邊,一座以金色調為主的13層大廈格外顯眼。大樓門口沒有門牌,大廳里一塊電子屏上顯示“農林大廈”。根據蘭考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項目審批文件顯示,這座大廈是縣水利局以“蘭考縣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名義報批,發證日期是2011年7月。曾有媒體稱這是蘭考縣2011年確定的“80項重點工作之一”,造價5000萬。
全國2800餘縣僅2%建有兒童福利機構
專家:地方不重視令政策無法貫徹實施
大火過後,蘭考縣官方認定袁厲害收養棄嬰的行為不符合有關規定,同時坦承官方曾默許這一行為並違規給予幫助。而這種默許的背景,是此前蘭考一直沒有福利院。隨即便有報道指出:蘭考縣財政局花2000萬建辦公樓,卻沒錢修福利院?
如今,蘭考縣福利院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這項工程占地面積15畝,投入建設資金457萬。想想去年被大火帶走的7條生命,這座福利院有些姍姍來遲。
早在1999年,民政部出台《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指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2010年,國務院曾下發《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從2011年起國家每月向孤兒發放生活補貼,初步建立基本的孤兒保障制度。
但這一體系還難稱完善,在蘭考大火後,當社會聚焦兒童福利狀況時才發現,全國2800多個縣,只有60多個有兒童福利機構,比例只占約2%。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國家出台有益民生的政策,卻得不到貫徹實施,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財政經費,有的地方政府財力不足,沒 有擺正社會救助的位置,而是把錢花在別處;二是監督、追責不到位,國家制定政策會考慮各地的實際情況,不會刻意調高貫徹難度,但如果上級機關忽視監督檢 查,地方政府的不作為不用承擔責任,就可能使中央政策不能得到貫徹。
蘭考縣民政局社救股原股長馮俊傑在2011年接受採訪時曾表示,“(福利院)很有必要,但尚不在縣城發展的優先考慮計劃之列。”火災過後數日,馮俊傑曾向媒體透露:“蘭考縣福利院項目2009年就完成了申報,但直到前月才通過審批”。
蘭考大火後,社會普遍認為是因為當地民政部門的不作為,才導致7人不幸喪生。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賈西津對此有自己的看法,她認為不僅民政部門負有責任,整個體系和政策導向也沒有跟上。賈西津表示,政府對兒童福利這一塊的整體重視程度不夠,尤其是經濟條件較差地區這種現象尤甚。
專家:要明確救助棄嬰是政府應盡職責
調動民間資源不可或缺
以收養棄嬰聞名的“愛心媽媽”袁厲害,火災後被正式認定不具有合法收養資格,她收養的孩子被全部送往開封市福利院。楊小軍認為,必須明確救助棄嬰是政府應 盡的職責,而不是每個“袁厲害”。他表示,政府應該成為救助的主渠道,要對此有統籌規劃和進行財政支持,比方說在若干年限內應該建起多少縣級兒童福利院。 賈西津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同樣表達了類似觀點:對於棄嬰救助,需要通過立法明確政府職責、協調多部門間合作,並且予以財政支持。
同時,賈西津還認為,除了明確地方救助棄嬰職責,還需要政府積極調動民間資源,對這些社會力量進行必要的監督和支持。她表示,民間機構的收養亦可有所作為,但需法律法規來對這些機構加以約束,防止可能存在的不法侵害。政府對民間機構的支持,可以民辦公助、公私合營的形式,利用政府資源來調動社會資源,而不是面對民間的熱情簡單回應“我辦不了,你也不能辦”。楊小軍也提到,對於棄嬰的救助要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並且對企業和個人所捐的善款要妥善管理利用。
建“豪華”辦公樓群的不止是蘭考
專家:將福利事業納入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指標
河南駐馬店市上蔡縣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一條不足1千米的“騰飛路”上,矗立著縣公安局、法院、財政局等7棟機關大樓,最矮的也有6層。2012年上半年,該縣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僅為3155元。
2013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在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已批准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樓堂館所項目,一律停建。
地方屢屢出現建設豪華辦公樓卻不優先建設兒童福利院的現象,楊小軍認為,意味著存在用制度來約束政府行為的迫切性。他表示,首先應當在源頭通過財政預算來 進行制約,其次是事後追責,要將福利事業納入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指標,對於違規建設辦公樓要“摘烏紗帽”。最後,要轉變官員的思想作風,杜絕地方享樂之 風,把建設樓堂場館的錢用於建設更多的福利院等民生機構。
人民日報曾評論:在輿論監督日顯威力的今天,豪華政府辦公樓往往是過街老鼠,一經曝光便會招來批評不斷。
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濫建樓堂館所的問題時,曾經說過:“為老百姓服務的場所、便民利民的場所搞得好一點,我看著心裡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麗,我看著不舒服。”
蘭考大火周年之際,不知道那些坐在堂皇“官衙”里的官員,心裡舒不舒服。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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